【案情简介】20**年*月*日,甲某饮酒后驾驶甘F22***号“奥迪”牌小轿车与乙某驾驶的无号牌“嘉陵”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,致使乙某受伤,辆车损坏。后经**县公安局交... 查看详情 >>
一审请求情况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9年3月7日20时25分,被告人王X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沿肃州区金泉北XX由南向北行驶至酒泉市肃州区金泉北XX天怡景苑门前... 查看详情 >>
一审请求情况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9年6月3日凌晨3时许,被告人徐X在肃州区盘旋西XX非机动车车道,将被害人张X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车牌号为×××的白色起亚牌小轿车右前门(... 查看详情 >>
一审请求情况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9年5月31日22时许,被告人王XX酒后驾驶×××号小型普通客车,沿肃州区XX由东向西行驶至阳关路与酒嘉城XX处,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诉称蒋XX上诉请求:请求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在一审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。事实与理由:1.上诉人在被上诉人胁迫的情况下出具了“证明”,应属无效,且“证明”并非结算凭证... 查看详情 >>